一、依「兵役法施行法」第48條及「役男出境處理辦法」規定,役齡男子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者出境應經核准。
二、役男為年齡介於19歲之年1月1日起至屆滿36歲之年12月31日間之男子;役齡男子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者之出境應經核准,及其出境申請程序。
三、相關動畫短片已上傳至Youtube平臺與役政署網站(請見下方連結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