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衛生福利部「因應疫後國民年金保險費補助」政策,「112年4月份至112年12月份疫後國民年金保險費補助,政府加碼補助50%,馬上繳,現省一半」
為加強照顧國民年金保險(以下稱國保)被保險人,依據「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條例」,
於112年4月14日函頒「衛生福利部因應疫後補助國民年金保險費辦法」,明定於114年10月31日以前,
已繳納112年4月至12月份保險費之國保被保險人,將由疫後特別預算補助其自付保險費50%。
本項補助民眾免申請,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已於112年5月29日寄發112年4月份國民年金保險費繳款單,
後續並將於112年7月底、9月底、11月底、113年1月底陸續寄發112年5月份至112年12月份繳款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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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發布日期:2023/08/21
- 發布單位:中山區公所社政課
- 最後更新時間: 2023/08/21
- 點閱次數:448